博时基金:博时平衡配置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www.fundschina.com 发布时间:2008-01-15
| |
|
|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68 号文批准。自2006年4 月18 日起至2006年5月26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5月31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8%;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公司下设十三个部门,分别是:市场部、股票投资部、产品规划部、固定收益部、养老金业务部、研究部、交易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法律部、人力资源部、基金运作部、总裁办公室。市场部从事基金营销策划、渠道沟通、国际业务开发等工作。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产品维护和业绩分析等。固定收益部负责进行固定收益证券的选择和组合管理。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事宜。信息技术部负责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总裁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董事会、党办及工会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人事信息管理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基金注册登记、直销及客户服务业务。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南方大区,分别负责北方、华东、华中地区和华南地区的基金销售和服务支持工作。此外还建立了企业年金顾问团,负责为客户提供企业年金方案设计方面顾问服务。 截止到2007年11月30日,总人数190人,其中58.95%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吴雄伟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经济师。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金华信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静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进入证券行业,历任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招商证券前身)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副总裁,先后分管招商证券的经纪、电脑、财务、电子商务、研究等业务工作。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兼任中国国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证券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夏永平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人事部劳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汪晓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亚太经济研究中心、JP摩根(纽约总部)投资管理研究中心、 Dearborn Financial Institute亚洲区、 Pacific Worl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亚太区、香港新鸿基国际有限公司、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陈小鲁先生,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国防副武官,北京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学会副秘书长,原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局长,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赵榆江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英国高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法国兴业证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康联马洪 (中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投资顾问。 姚钢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教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商协会副主席,中国证券机构部顾问。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金宝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贵州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交易部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门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包志涛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信托业务部副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债权维护处处长。 黄家华先生,监事,商贸学士。历任益高证券及金融有限公司信贷监控员、邓百氏(香港)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顾问、瑞士丰泰私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高级投资顾问经理、标准人寿亚洲(香港)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策划顾问、Associe Financiere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Ltd.,行政总监、新鸿基优越理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尹庆军先生,硕士。1991年7月至1995年10月在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工作,任助理研究员。1995年10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编译局办公厅秘书处工作,任科研外事秘书。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在中央编译出版社工作,任出版部主任。1999年1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2001年3月起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吴雄伟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经济师。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金华信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全先生,副总经理。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进入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进入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资金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员兼监察部经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托的伦敦总部及其下属牛顿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时任副总经理,主管公司投资业务。2003年起主管公司运作部门和市场发展部门。李全先生还在新华富时指数委员会担任委员。 王德英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88年至1995年在清华大学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工作,任开发部经理。1997年至2000年在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工作,任总工程师。2000年1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及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07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IT、财务和基金运作。 孙麒清女士,督察长,商法学硕士。1992年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院(Université Paris I-Panthéon Sorbonne),获商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7年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2007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兼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锐先生,1972年出生,博士。1999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9年8月入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策略分析师;2002年10月起兼任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6月起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兼策略分析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由博时公司派往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做访问学者。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在AllianceBernstein的股票投资部门工作。2006年1月回国继续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策略分析师,5月起兼任博时平衡配置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任首席策略分析师,兼任基金价值增长、基金价值增长贰号、基金博时平衡配置基金经理。 黄健斌先生,金融学学士,EMBA。1995年至2002年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债券业务总部交易部经理、投资自营部副经理。2002年至2004年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任基金经理。2005年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任基金经理。2005年10月入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2006年6月起任博时平衡配置基金基金经理。 夏春先生,硕士。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经济学专业。1996年至1998年在上海永道(现为普华永道)会计财务咨询公司工作,任审计员。1998年至2001年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4年1月,在招商证券研发中心策略部任高级分析师。2004年2月,入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宏观与策略研究员。2007年1月起任研究部副总经理兼策略分析师、博时平衡配置基金经理助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肖风 委员:李全、杨锐、高阳、归江、陈亮、唐定中、邵凯 肖风先生(同上) 李全先生 (同上) 杨锐先生,博士。1999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1999年8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策略分析师;2002年10月起兼任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6月起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兼策略分析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由博时公司派往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做访问学者。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在AllianceBernstein的股票投资部门工作。2006年1月回国继续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策略分析师,5月兼任博时平衡配置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任首席策略分析师,兼任基金价值增长、基金价值增长贰号、基金博时平衡配置基金经理。 高阳先生,硕士。1998年6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贸学院。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从事国债投资工作,任经理。2000年3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投资经理;2001 年6 月至2002 年4 月在英国BAILLIE GIFFORD 公司接受投资工作培训,并取得英国投资协会颁发的投资管理资格证书(IMC);2002 年10 月任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3年5月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04年7月任基金裕泽基金经理;2005年8月起任基金裕隆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任基金裕隆基金经理。 归江先生,硕士。1998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任投资经理。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于国泰君安资产管理部任基金经理。2002年8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起任社保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1月起兼任独立帐户小组主管。 陈亮先生,经济学硕士。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系。1998年至2001年先后在中信证券金融产品开发小组、北京玖方量子软件技术公司工作。2001年3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金融工程小组担任金融工程师;2002年9月任博时价值增长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8月担任博时裕富基金经理;2006年8月任数量化投资小组主管兼博时裕富基金经理;2007年2月起同时兼任裕泽基金经理。 唐定中先生,硕士。1995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1994年12月至1998年8月,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任总经理助理。1998年9月至2003年2月,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一级研究员。2003年2月至7月,于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9月,入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员;2004年7月任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9月任社保基金经理;2007年3月起任研究部总经理。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1997年8月至1999年8月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1999年9月至2000年7月毕业于英国READING大学学习国际证券与投资银行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8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2003年6月起任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5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07年1月1日起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07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00人,平均年龄30岁,9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7年9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2只,其中封闭式12只,开放式70只。托管资产规模年均递增超过70%。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履约类产品、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继先后获得《亚洲货币》和《全球托管人》评选的“2004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财资》和《全球托管人》评选的“2005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后,中国工商银行又分别摘取《环球金融》、《财资》杂志“2006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桂冠。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雄伟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2、 代销机构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八、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九、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八、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四、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五、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七、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八、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九、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一、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三十二、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三、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四、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五、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六、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七、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八、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九、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十、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十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二、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十三、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四、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十五、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登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容同基金管理人) (三)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六号E座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六号E座9层 电话:010-65171188 传真:010-65176800 联系人:黄伟民 经办律师: 黄伟民、曾宪政 会计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 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 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 汪棣、陈宇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适度平衡配置与稳健投资下,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界定为股票、债券以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权证及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组合投资比例是:股票资产30%-60%;债券资产0-65%;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遵循经济周期性波动规律,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动态把握不同资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追求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适度平衡配置。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稳定增长。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45%×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50%×中国债券总指数+5%×同业存款息率。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基金,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基金。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中等收益品种。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4、债券投资组合 5、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基金的其他资产包括: (4) 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持有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6)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 (7)本基金报告期末持有的权证投资均为被动持有,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情况。 (8)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及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3.0%,本基金初次公告的申购费率如下表列: 2、赎回费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赎回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赎回费补差部分的25%归入基金资产。 (1)赎回费补差 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的赎回费。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高于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则收取赎回费差;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高于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则不收取赎回费差。 (2)申购费补差 对于两只前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率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两只后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后收申购费。由后收申购费高的转到后收申购费低的基金时,收取后收申购费差价;由后收申购费低的转到后收申购费高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后端收费基金往前端收费基金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出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出金额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的前收申购费。除收取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外,当后收申购费低于前收申购费时,收取申购费差价,否则不另外收取差价。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7月14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平衡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投资者提交申请以及确认的重要内容。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5、在“八、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相关费率及说明;修订了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相关内容。 6、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 7、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过去三个月期间以及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 8、在“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中,对“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重新表述,详见2007年9月28日,我公司的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9、在“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对该部分的内容进行了补充描述。 10、在“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对“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新表述,详见2007年9月28日,我公司的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11、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基金管理人对服务项目做了更新; 12、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1)2007年6月14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2007年6月14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3)2007年6月14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4)2007年6月19日,我公司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展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07年7月2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关于所管理的公募基金自2007年 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6)2007年7月7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使用招商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申购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实行优惠申购费率的公告》。 (7)2007年7月12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8)2007年7月14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平衡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2007年7月14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平衡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0)2007年7月18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1)2007年7月1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2)2007年7月1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3)2007年7月1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4)2007年7月1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平衡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7年第2号》。 (15)2007年7月21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系统开通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的公告》。 (16)2007年7月23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7)2007年8月1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关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 购买博时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2007年8月2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9)2007年8月10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007年8月15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推出柜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1)2007年8月24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2)2007年8月25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3)2007年8月30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打开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明确了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包含本基金在内的八只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规则。 (24)2007年9月18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关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对博时基金实行定期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5)2007年9月28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6)2007年9月28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7)2007年9月2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关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购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8)2007年10月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展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9)2007年10月18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系统开通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网上支付的公告》。 (30)2007年10月23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31)2007年10月24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平衡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7年第3号》。 (32)2007年11月6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长城证券、财通证券、华泰证券)的公告》。 (33)2007年11月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关于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4)2007年11月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35)2007年11月10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所管理的基金获配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36)2007年11月1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网上交易系统开通中信银行网上支付的公告》。 (37)2007年11月1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将拍卖转让相关事宜的公告》。 (38)2007年11月21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39)2007年11月21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14日
|
|
来源:证券时报 |
| |
|